工资管理条例(工资管理条例内容)
待遇规定如下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全国一个标准,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三类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核埋人员和管理人员套用的工资标准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不同的级别,职称,技能等级,分别对照不同的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针对在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不同人员所建立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针对在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不同人员所建立的有别于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的分类主要有三大类1公益性2准公益性3。
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人。
工资支付条例交人大审议 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就应该获得同级别的工资待遇 2009年10月27日上午,北京市启动劳动关系管理实务培训系列课程,首期解读工资支付的法律规范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